一、“人户分离”的概念、操作方式与风险
先弄懂两个概念
1. 什么是“人户一致”?
房产证+户口本上的地址一致即可,一般来说,孩子与户主需要是直系亲属关系。至于实际是不是住在里面是没有关系的。
例:小F户口所在地在A区,实际居住在B区,只要小F选择在A区户口所在地对口学校就读,就算“人户一致”。
2.对应的,什么是“人户分离”?
人户分离有两种情况: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在外区,居住在本区;或者户籍在本区,居住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街道的。以上两类情况想要选择在实际居住地就读,就需要办理人户分离。
例:小F户口所在地在A区,实际居住在B区,如果想在B区学校就读,那么就需要办理人户分离。
注意:“人户一致”和“人户分离”都是针对上海户籍而言的,非沪籍并不适用这项政策。
细数“人户分离”
常见实例
户口所在地对应的学校一般,自家另一套房对口的公办小学更好
推荐指数:★
分析:
仅仅通过人户分离想进入热门公办小学的家长们,请赶紧打消这个念头,尤其是想通过办理租赁证明的家长。
最大的可能性是,孩子按照区内统筹的原则,被统筹到还有很多名额的、比较远或者很一般的公办小学去。
户口在A区,但其实A区是外婆家(或爷爷奶奶家),平时自己家住在B区,想报名A区对应的小学
推荐指数:★★
分析:
一般来说,房产证+户口本上的地址一致即认可为“人户一致”。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同一个区的部分学校对于亲属关系有不同的要求,比如有些要求必须是父母亲,有些必须是直系亲属等,所以家长们一定要向对应的学校具体确认下!
推荐指数:★★★
通过办理人户分离来报考外区民办小学,这在手续上是可行的。但风险在于,如果没有考上民办,公办就只能被统筹。
所以,如果你觉得孩子是牛娃,被民办录取的概率很大,而你中意的民办又不是全市招生,那确实可以考虑办理人户分离。
但除了这种情况,真心建议谨慎选择人户分离。
推荐指数:★★★
这种情况,如果不办理人户分离,连网报填志愿的资格都没有(A区户籍不办理人户分离是不能报考B区学校的),天大的关系也无法被录取。
如果相信自己的关系够硬,办理完人户分离,填志愿、参加面试,然后就等消息吧!
但要是没成功,孩子就有被统筹的风险。
推荐指数:★★★★
实事求是地说,这类情况可能是比较适合办理人户分离的,也是这项政策推出的初衷,缓解孩子上下学的奔波之苦。
但是要提醒一点,并不是你办了人户分离,就可以在实际居住地旁边的学校就读的,也许还得统筹分配。
所以,如果原户口对应的公办学校比较普通,可能和统筹分配的差不多,那倒也不妨人户分离一下,至少让孩子免于长途奔波 。
“人户分离”
常见问题一览
1. 我们家户口和居住地都在A区,户口对口学校是B校,想报名居住地对口的C校,需要办理人户分离吗?
答:需要的,只要户口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就需要办理“人户分离”。
2. 我家户口在A区,居住地在B区,幼儿园也是在B区上的,小学想回A区户口所在地就读,可以吗?
答:小学是按照户口所在地对口划分的,不是按照幼儿园对口。所以这种情况只需在正式填表时选择户口所在地就读即可。
3. 父母有一方是非沪籍,孩子户口在上海,但幼儿园是在外地读的,想回上海读小学,该如何办理手续?
答:只要孩子户口在本市,且户口所在地有房产,产证主人和孩子是直系亲属,仍视作人户一致。
4. 符合人户一致,对落户情况有要求吗?
答:有要求。根据2017各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浦东、徐汇、黄浦、静安、杨浦、长宁、闵行、宝山都相继出台了”五年一户“政策,即“本区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
“人户分离”
如何办理
办理人户分离时,请携带孩子一起,到居住地所在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居住地登记手续并领取回执,然后在孩子就读的幼儿园或各区县指定地点进行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
在每年3-4月份入学前的《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确认期间,选择在”居住地入学“,即表示办理了人户分离,一旦确定不可更改。
A.有房产
携带材料:产权人身份证、房产证、小朋友户口本、小朋友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明等)
注:若非产权人携带孩子办理,还需要携带结婚证等能证明与产权人关系的证件。
B.无房产
携带材料:户口本(并复印一张带有孩子身份号码的一页)、租赁合同(做备案登记)
注:租赁合同备案比较麻烦,需要房东带上房产证和身份证一起去居委会办理,然后去街道办理人户分离审核,才能拿回执。具体到各区县可能略有差异,请直接致电教育相关部分获得细节指导(见文末)。
如果孩子最终被居住地的学校统筹
是怎么分配的
上公办小学,无论是“人户一致”还是“人户分离”,统筹排序规则都是绝不能忽视的。
基本上,等人户一致的儿童都安排完入学后,各区会统计人户分离的学生情况,一般是统计各公办校分别还有多少剩余名额,再根据人户分离学生实际居住地的地址,分配相对就近的学校。
如果人数很多,也会摇号,但还是会考虑到就近因素。各区教育局也不希望看到学生每天长途奔波求学,在统筹分配时也会考虑就近原则。
但前提是附近的学校得有剩余名额,如果没有,那就把圈子半径再扩大、再扩大,直到有学校容纳。
此外, 还有些区会采取一些原则来排序,比如有房产证的比有租房证的优先;在本区购房且孩子实际居住地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同等情况下按照房产证性质、监护人情况和实际居住年限长短等来统筹安排;如果是寄居在旁系亲属处,同等情况下根据亲属关系和实际居住年限长短等排序;此外,同样是有房产证产权,如果产权人是父母,排序就比祖辈来得优先等等。
二、各区实施办法(2018)
杨浦区实施办法
(一)统筹入学基本方式
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需在居住地登记入学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以下简称人户分离),必须先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并在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时选择“居住地入学”。
区教育局根据“相对就近”原则,原则上以同一街道内学校统筹为主,如街道内统筹资源饱和,可在区域内学校统筹。
(二)办理时间
1、4月8日-4月23日 在幼儿园进行网上信息登记
2、4月26日-4月28日 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4月26日-5月3日 公办小学网上报名
3、5月19日-5月20日 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根据短信通知,到教育局指定验证点办理验证手续。
4、6月2日-6月3日 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学生家长,根据短信通知,到教育局指定验证点办理验证手续。
(三)所需材料
1、全家户口簿原件;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截止2018年4月23日之前办理);
3、预防接种证。
(四)办理地点
统筹安排入学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到教育局指定地点办理验证手续。
闵行区实施办法
普陀区实施办法
实际居住地在普陀区的,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说明:“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是指以下情况:
1.户籍地动拆迁;
2.“空挂户口(袋袋户口)”;
3.廉租房(公租房);
4.集体户口;
5.监护人为旁系亲属;
6.市福利院收养(领养);
7.其他情况。
1.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监护人的户籍地址,且与其监护人、本人的房产证地址相一致;
2.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监护人的户籍地址相一致;
3.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监护人、本人的房产证地址相一致;
4.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寄居的其他直系亲属的户籍地址相一致;
5.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为其监护人的租赁房屋;
6.其他情况。
以上6类情况中的每一类都要根据户籍或实际居住的年限长短等实际情况按顺序予以统筹安排。具体可查阅学校发布的招生公告。
虹口区实施办法
按照“人户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报名人数和已分配入学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统筹安排顺序如下:
(1)适龄儿童与户主为直系亲属关系,且适龄儿童或父母三人中至少一人为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
(2)适龄儿童与户主为直系亲属关系;
(3)其他情况。
相关学校尚有招生计划时,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情况,参照上述顺序再次排序,同类情况均按入户年限长短(年限长的优先)依次排序,统筹安排入学。
静安区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以“统筹安排、相对就近”为原则,根据全区义务教育学校资源分布和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报名登记数量,以及与购房人或承租人关系、购房或租房年限等实际情况,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二、申请对象
申请在静安区“人户分离”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对象为:实际居住静安区的本市外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同时兼顾本区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申办流程
1. 信息登记。4月8日-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应持有居住地所属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截止日为2018年4月23日),家长应明确作出在居住地就读的选择结果,并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2. 网上报名。4月26日-5月3日,在居住地登记入学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的家长,必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网上入学报名。其中民办小学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28日。
3.现场验证。5月19日,选择“公办小学报名”在居住地登记入学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全家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到就近的区指定报名验证点参加第一批验证。选择“民办小学报名”但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须于6月2日到就近的区指定报名验证点参加第二批验证。
4.录取通知。公办小学在8月15日前完成入学通知书发放工作。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区指定报名验证点
宝山区实施办法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在进行入学登记时,家长可凭户口簿原件和《居住地申请》,选择并确定在居住地就读。区教育局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按以下不同情况的顺序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额满为止,超出部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1.在本区购买房产,实际居住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同等情况下根据房产证性质、监护人情况和办理居住登记时间长短等按序统筹安排。
2.寄居在亲属处的。同等情况下根据寄居亲属关系和办理居住登记时间长短等按序统筹安排。
3.在本区租房,实际居住地址与租房合同地址一致的。同等情况下根据户籍区域(跨区、外街镇优先)和办理居住登记时间长短等按序统筹安排。
黄浦区实施办法
对于申请居住地入学的适龄儿童,按照购房时间、与直系亲属同住情况、实际居住地年限等,先在所居住地街道内的小学统筹安排,若实际报名登记数大于街道内各学校计划招生总数时,则在全区小学内统筹,依次顺序为:
①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直系亲属的户籍地址相一致;
②适龄儿童与其直系亲属为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并共同拥有全部产权;
③其他情况。
④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
长宁区实施办法
做好本市、本区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统筹安排入学工作。本市、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可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截止日为2018年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
浦东新区实施办法
统筹居住地入学。根据本市有关规定,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截止日为2018年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区招办将按照操作细则统筹安排入学。
2016年起,本区已在部分学校(具体见相关学校招生告示)建立对口入学新生信息库,各相关学校要加强入学新生信息比对,实行“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学(同一居住户二孩除外)”的做法。
2018年,本区将继续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具备相应的房产证)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如对口招生区域内登记入学适龄儿童网上报名公办小学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区招办将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在本区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本区登记入学,由区招办安排就近入学。
徐汇区实施办法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选择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再根据区域内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